“寻常游侠,与痞无赖,不过是了许戾。交战时怪模怪样,偶尔呼几声试图摄神,引惊惧。混账,土鸡瓦狗。
身手再,寻常三不近身。虽无器亦可杀敌,拳脚功夫已习三模样,该是皮膜已。废,已可走,勉强混口饭吃。
再,已可在镖局坐镇,筋骨浑。若是常抗,几亦是触即溃,劫匪是不敢招惹。
再往嘛,是名震,练脏。纵百围困亦是难有效,除非军阵严可留,武途已算顶尖。”
墨丘拿壶酒,豪饮口,滔滔不绝的讲述着。
“呢,呢?”
顾担听的是连连点头,急忙询问。
墨丘言:“再往已宗师,髓骨似金如玉,却老衰,少有手时。,几无处不可。”
“墨兄够斩杀几匪徒,难不已入宗师境?”顾担动。
“倒没有。练髓非经累积不可,怕是蹉跎数才有所效。”墨丘块朵颐间嘴不停,桌食更是风卷残云势在减少。
顾担已悟,墨丘少是练脏,甚至已开始洗髓伐骨。
对纪不算,竟有,怕是纵才!
不过毕竟初识,再怎火热不至着急忙慌的探听对跟脚,是接来的言谈是随的东拉西扯。
满满桌菜,顾担是随的吃了几口,余皆是落入墨丘腹。